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产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或因产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2、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甲方;特殊情况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3、签订协议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小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