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壹辆,排量: ,颜色 ,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