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承包给承包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 面 积:
界止 :
二、承包形式: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三年)
四、上交承包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法使用承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