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现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以下一并简称《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管理与服务。各地要严格按规定实施高考报名各项工作,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各地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和《报名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周密筹划,认真实施随迁子女报名各环节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宣传咨询工作。2013年报名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且正值中学假期和春节;同时,又是我省首次实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政策。各地要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有关政策周知考生。
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各有关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
1.《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应届新课改考生使用)及有关栏目说明
3.《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使用)及有关栏目说明
4.《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
5.《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6.《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
7.《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及有关栏目说明
8.《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证》(样张)
9.《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月15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印发
2013年03月22日18时 感谢您阅读由高考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gaokao/)编辑、收集、整理的《浙江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资讯,高考学习网资讯来源于腾讯高考!
附件1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和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含公安现役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远程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月1日至8日或2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报考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四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
因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2年12月初结束,专业考试已陆续实施,2013年随迁子女“报考科类”只能选择文科、理科或体育类。
3.报考类别:
文科、理科考生(含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对应三个录取批次。一类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主要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二类对应文理科第二批,主要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三类对应文理科第三批,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兼报两个以上类别。考生不能参与未选报的类别所对应批次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只报艺术或体育、不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本科或本科、专科兼报的,选二类;只报考专科的,可选报三类(不计技术考试成绩)。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资格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选报与入围学校录取批次相应的类别,并可同时兼报其他类别。
4.报考体育类专业(含体兼文、理科)、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还需录入体育术科考试和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5.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并需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必须与已办理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相一致。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3月3日至5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含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还须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另行再缴纳测试报考费。《专项测试准考证》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的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申报政策加分(含参加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
3.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并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建考生纸质档案。
三、说明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英语面试仍按往年办法执行。
(三)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四)政策加分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政策加分考生的资格(含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须实行三级审核和三级公示,并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相应资格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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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应届新课改考生使用) | |||||||||||||||||||||
报名序号 | 毕业学校 | 毕业类别 | |||||||||||||||||||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考生类别 | |||||||||||||||||
政治面貌 | 户口所在 县市 | 退役 义务兵 | □ 是 | 职业类别 | |||||||||||||||||
身份证号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是 | |||||||||||||||||||
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移动 固定 电话 电话 | |||||||||||||||||||
报 考 信 息 | 报考 科类 |
| 高考外语语种 | 报考类别选择 | □一类 □二类 □三类 (选择一项或多项) | ||||||||||||||||
是否参加英语面试 | □ 参加 | □用PETS口试分数 考号 □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 | 高中会考准考证号 | ||||||||||||||||||
符合体育专业特招生条件的体育类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 | □ 参加 | 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名称 | |||||||||||||||||||
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文、理科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 | |||||||||||||||||||||
综 合 信 息 |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 ||||||||||||||||||||
起讫日期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 |||||||||||||||||||||
备注 | |||||||||||||||||||||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 |||||||||||||||||||||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
有关栏目说明 |
1、报名序号:8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
2、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高中)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
3、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4、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
5、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6、民族:01-汉族,02-蒙古族,03-回族,05-维吾尔,06-苗族,07-彝族,08-壮族,11-满族,15-土家族,22-畲族,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7、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8、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9、户口所在县市: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
12、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
13、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
14、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且能随时联系到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各一个,固定电话请包含区号。 |
15、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
16、报考科类:1-文科,3-艺术文,4-体育文,5-理科,7-艺术理,8-体育理。 |
17、外语语种: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英语面试:考生可以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的英语面试,或提供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口语分数代替面试(考生需提供填写该次考试的考号)。 |
18、报考类别选择:报考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请在选择的一二三类“□”内打“√”。 |
19、高中会考准考证号:注意是会考的12位数准考证号。 |
20、符合体育专业特招生条件的体育类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限报考体育类(含体育文和体育理)的考生选报。 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文、理科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限报考文科类、理科类的的考生选报。 符合条件且想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内打“√”,并选择填写测试项目名称。 |
21、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
22、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
23、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填写加分项目名称。 |
附件3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使用) | ||||||||||||||||||||||||
报名序号 | 毕业学校 | 毕业类别 | ||||||||||||||||||||||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考生类别 | ||||||||||||||||||||
政治面貌 | 户口所在 县市 | 退役 义务兵 | □ 是 | 职业类别 | ||||||||||||||||||||
身份证号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是 | ||||||||||||||||||||||
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移动 固定 电话 电话 | ||||||||||||||||||||||
报 考 信 息 | 报考 科类 |
| 高考外语语种 | 报考类别选择 | □一类 □二类 □三类 (选择一项或多项) | |||||||||||||||||||
是否参加英语面试 | □ 参加 | □用PETS口试分数 考号 □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 | 高中会考准考证号 | |||||||||||||||||||||
符合体育专业特招生条件的体育类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 | □ 参加 | 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名称 | ||||||||||||||||||||||
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文、理科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 | ||||||||||||||||||||||||
综 合 信 息 |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 |||||||||||||||||||||||
起讫日期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 □ 合格 □ 不合格 | 体育达标结果 | □ 达标 □ 不达标 | |||||||||||||||||||||
高中阶段任职情况 | □校学生会主席 □校学生会委员 □校团委副书记 □校团委委员 □班长 □班委 □班团支书 □班团支委 | |||||||||||||||||||||||
高中阶段获 得荣誉情况 | □省级三好生 □市三好学生 □县三好学生 □校三好学生 □市优秀干部 □县优秀干部 □校优秀干部 □市优秀团员 □县优秀团员 □校优秀团员 | |||||||||||||||||||||||
参加各类比赛、 竞赛获奖情况 | ||||||||||||||||||||||||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 ||||||||||||||||||||||||
本人特长 | ||||||||||||||||||||||||
备注 | ||||||||||||||||||||||||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 ||||||||||||||||||||||||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
有关栏目说明 | |
1、报名序号:8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 |
2、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高中)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 |
3、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4、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 |
5、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6、民族:01-汉族,02-蒙古族,03-回族,05-维吾尔,06-苗族,07-彝族,08-壮族,11-满族,15-土家族,22-畲族。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7、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8、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9、户口所在县市: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 |
12、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 |
13、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 |
14、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各一个,固定电话请包含区号。 | |
15、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 |
16、报考科类:1-文科,3-艺术文,4-体育文,5-理科,7-艺术理,8-体育理。 | |
17、外语语种: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英语面试:考生可以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的英语面试,或提供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口语分数代替面试(考生需提供填写该次考试的考号)。 | |
18、报考类别选择:报考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请在选择的一二三类“□”内打“√”。 | |
19、高中会考准考证号:注意是会考的9位或12位准考证号,而不是“证书号”,如果是外省的号码,请填写9个“9”,无会考号则填写9个“0”。 | |
20、符合体育专业特招生条件的体育类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限报考体育类(含体育文和体育理)的考生选报。 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文、理科考生是否参加专项测试:限报考文科类、理科类的的考生选报。 符合条件且想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内打“√”,并选择填写测试项目名称。 | |
21、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 |
22、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育达标结果、高中阶段任职、高中阶段获得荣誉情况:请如实的在对应项目上打“√”。 | |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 |
24、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填写加分项目名称。 | |
25.本表填报对象为除应届新课改考生外的其他所有考生,包括应届非新课改考生和往届考生(含新课改往届生)。 |
附件4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 | ||||
姓 名 | 高中学籍号 | 照片(1寸) |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
身份证签 发机关 | ||||
户籍所在地 |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 |||
学习经历证明(所在高中填写) | 1.该学生经 (招生渠道,如中考、自主招生、保送生、转学等)进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转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生填写“我校”,下同)高一年级就读。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高二年级就读。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高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教育局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教育局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随迁子女须从高一年级开学时起,即按规定在我省中小学省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并按规定连续在我省完成高中学业。在高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我省省内中学之间有过转学,或经批准休学,并在结束后按规定回校学习的,可在我省报考。高一年级开学后再由外省转入我省高中学习、高中段学习期间曾转学到外省后又转回我省、或不符合我省学籍管理规定的,均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不能在我省报考。
2013年03月22日18时 感谢您阅读由高考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gaokao/)编辑、收集、整理的《浙江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资讯,高考学习网资讯来源于腾讯高考!
附件5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须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证书类别、等级及发证单位不作限制;其中,报考艺术类、其他类各专业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月1日至8日或2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经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同意报考试点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其报名同时进行。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民政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 (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 (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 (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报考“艺术类”与“其他类”的考生,只能选报该大类中的一类专业,并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简章的其他内容可在2013年3月15日后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询。“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不组织专业考试。“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考生需参加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具体办法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号)。
3.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并需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 “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3月3日至5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含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
(1)本省户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中,退役士兵还需交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
(2)随迁子女: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需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3)除报考艺术类、其他类各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还须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否则不能报考。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
3.技能成绩
如考生所交验的职业技能证书属于《浙江省2013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见附件6)范围,且报考类别与证书类别一致,可获得技能成绩10分。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各专业均不设技能成绩。报考其他类中汽车专业的考生,如需申请技能成绩的,也须按规定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4.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并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建纸质档案。
三. 政策加分
申报政策加分(含参加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
除普通高校政策加分有关项目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还设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具体详见附件9。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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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
专业大类 | 证书 代码 | 中级(或二级)及以上 职业技能证书 | 发证单位 |
一、机械类 | 0101 | 磨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0102 | 镗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3 | 铣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4 | 车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5 | 钳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6 | 工具钳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7 | 机修钳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8 | 装配钳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09 | 焊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0 | 铸造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1 | 锻造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2 | 冷作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3 | 金属热处理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4 | 模具制造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5 | 数控车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6 | 数控铣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7 | 加工中心操作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8 | 制图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19 | 维修电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20 | 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21 | 摩托车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122 | 农机修理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二、计算机类 | 0201 | 计算机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0202 |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203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员 (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 人力社保部门 | |
0204 | 全国计算机二级 | 教育部 | |
0205 |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一级及以上) | 人力社保部 | |
0206 | 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 | 教育部 | |
0207 | 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 | 教育部 | |
0208 | 计算机调试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三、文秘类 三、文秘类 | 0301 | 秘书 | 人力社保部门 |
0302 | 公关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303 | PETSⅡ | 教育部 | |
0304 | 全国计算机二级 | 教育部 | |
0305 |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 | 教育部 | |
0306 | 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 | 教育部 | |
四、化工(环保)类 | 0401 | 化工生产操作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0402 | 分析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403 | 有机合成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404 | 化学检验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405 | 水环境监测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406 | 环境噪声及振动监测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五、药学类 | 0501 | 中药剂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0502 | 中药保管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3 | 中药调剂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4 | 中药购销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5 | 中药材收购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6 | 中药临方制剂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7 | 西药药剂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8 | 药品分析工(药物分析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509 | 医药商品购销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六、建筑类 | 0601 | 砌筑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0602 | 施工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603 | 管工(管道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604 | 测量放线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605 | 装饰装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七、烹饪类 | 0701 | 中式烹调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0702 | 西式烹调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
0703 | 中式面点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
0704 | 西式面点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
八、旅游服务类 | 0801 | 美发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0802 | 美容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
0803 | 摄影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
0804 | 导游 | 旅游部门 | |
0805 | 前厅服务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806 | 餐厅服务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807 | 客房服务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0808 | PETSⅡ | 教育部 | |
九、服装类 | 0901 | 缝纫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0902 | 服装设计定制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0903 | 服装样板设计制作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十、财会类 | 1001 | 全国计算机二级 | 教育部 |
十一、电子、电工类 十一、电子、电工类 | 1101 | 维修电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1102 | 无线电装接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3 | 电子设备装接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4 | 电机装配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5 | 电气设备安装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6 |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7 | 常用电机检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8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09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10 | 家用音频设备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11 | 家用视频设备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12 |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13 | 办公设备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14 | 制冷设备维修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115 | 船舶电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十二、商业类 | 1201 | 营业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1202 | 中高级收银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1203 | 推销员(四级或以上) | 人力社保部门 | |
1204 | 物流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1205 | 商品检验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1206 | OSTA-C&G商品零售二级 | 人力社保部门 | |
1207 | PETSⅡ | 教育部 | |
1208 | 全国计算机二级 | 教育部 | |
1209 | 全国电子商务职业证书 | 教育部 | |
1210 | 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 教育部 | |
1211 | 营销师(高级营销员、助理营销师、营销师、高级营销师) | 人力社保部门 | |
十三、外贸类 | 1301 | 外销员 | 商务部、人力社保部 |
1302 | PETSⅡ | 教育部 | |
1303 | 全国计算机二级 | 教育部 | |
1304 |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 | 教育部 | |
1305 | 全国电子商务职业证书 | 教育部 | |
十四、医学护理类 | 1401 | 护理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1402 | 检验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1403 | 防疫员 | 人力社保部门 | |
1404 | 口腔修复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十五、农艺类 | 1501 | 绿化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1502 | 果树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503 | 农艺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1504 | 盆景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
十七、其他类(汽车专业) | 1701 | 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 | 人力社保部门 |
1702 | 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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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 |||||||||||||||||||||
报名 序号 | 毕业学校 | 毕业类别 | |||||||||||||||||||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考生类别 | |||||||||||||||||
政治面貌 | 户口所在 县市 | 退役 义务兵 | □ 是 | 职业类别 | |||||||||||||||||
身份证号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 是 | |||||||||||||||||||
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移动 固定 电话 电话 | |||||||||||||||||||
报 考 信 息 | 报考类别 |
| 外语 语种 | 毕业专业名称 | |||||||||||||||||
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 | □ 工艺美术 □ 影视表演 □ 舞蹈 □ 音乐 □ 时装表演 | ||||||||||||||||||||
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 | □ 安全防范 □ 体育 □ 学前教育 □ 退役士兵高职招生 □ 汽车专业 | ||||||||||||||||||||
技能等级 |
| 技能名称与等级 | |||||||||||||||||||
证书类别 | |||||||||||||||||||||
综 合 信 息 |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 ||||||||||||||||||||
起讫日期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 □ 合格 □ 不合格 | ||||||||||||||||||||
高中阶段任职情况 | □校学生会主席 □校学生会委员 □校团委副书记 □校团委委员 □班长 □班委 □班团支书 □班团支委 | ||||||||||||||||||||
高中阶段获 得荣誉情况 | □省级三好生 □市三好学生 □县三好学生 □校三好学生 □市优秀干部 □县优秀干部 □校优秀干部 □市优秀团员 □县优秀团员 □校优秀团员 | ||||||||||||||||||||
参加各类比赛、 竞赛获奖情况 | |||||||||||||||||||||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 |||||||||||||||||||||
本人特长 | |||||||||||||||||||||
备注 | |||||||||||||||||||||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 |||||||||||||||||||||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
有关栏目说明 |
1、报名序号:10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
2、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
3、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4、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
5、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6、民族:01-汉族,02-蒙古族,03-回族,05-维吾尔,06-苗族,07-彝族,08-壮族,11-满族,15-土家族,22-畲族。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7、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8、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9、户口所在县市: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
12、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
13、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
14、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各一个,固定电话请包含区号。 |
15、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
16、报考科类: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
17、外语语种:1-英语,3-日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18、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栏:仅由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选填这五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 |
19、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栏:仅由报考其他类的考生选填这五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其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经审核合格的退役士兵,其它考生不能报考。 |
20、技能等级:1—初级,2—中级。技能名称与等级:初级的请写明具体的技能名称和等级,中级的只能从报名系统项目显示列表中的职业技能证书中选择。证书类别:请写明具体的证书类别。 |
21、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
22、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育达标结果、高中阶段任职、高中阶段获得荣誉情况:请如实的在对应项目上打“√”。 |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
24、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填写加分项目名称。 |
附件8
2013年浙江省高职 (单考单招)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证(样张)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
毕业学校:
报考类别:
考点码: 外语语种:
————————————————————————————
注:1、本证要妥为保存,不得遗失、涂改、顶替使用。
2、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证到专业考试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参加专业考试。具体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简章内容可在3月15日后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http://www.zjzs.net)查询。
3、艺术与其他类考生的报名证上,将在“报考类别”后加上专业考试区分代码及专业。
2013年03月22日18时 感谢您阅读由高考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gaokao/)编辑、收集、整理的《浙江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资讯,高考学习网资讯来源于腾讯高考!
附件9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
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表
项目 | 举办部门 | 加分值 |
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只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
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共青团浙江省委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社保部、建设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 | |
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 | 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浙江省委 |
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考生可按规定获得政策加分。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高考报名时间 | 高考报名系统 | 高考招生 | 异地高考 | 高考政策 |
高中学习方法 | 高考复习方法 | 高考状元学习方法 | 高考饮食攻略 | 高考励志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