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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现已公布,为保证我校调剂和复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学科专业 | 分数线 | |||
单科 | 单科 | 总分 |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
【02】经济学 | 49 | 74 | 340 | |
【03】法学 | 42 | 63 | 315 | |
【07】理学 | 【07】理学 | 39 | 59 | 300 |
【08】工学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40 | 60 | 330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
【08】工学(不含081001、081002、0871) | 40 | 60 | 300 | |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 | 40 | 60 | 295 | |
【12】管理学 | 【12】管理学 | 51 | 77 | 345 |
【0852】工程 | 【0852】工程 | 40 | 60 | 295 |
【1251】工商管理 | 【1251】工商管理 | 41 | 82 | 155 |
二、调剂政策
1、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政策
一志愿报考西安邮电大学,达到A类地区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但不够我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在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进行校内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等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或初试报考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或软件工程(0835);
(2)光学工程(含080300、0803Z1、0803J1)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光电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学、物理学或通信工程等专业毕业。
(3)报考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和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分数段在334至330的考生,属于复试差额范围内,如不愿参加所在学科复试,可自愿调剂至其它学科专业。
2、校外考生调剂政策
2013年我校拟接收少量应用经济学、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部分专业型硕士调剂生,具体缺额和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应达到我校2013年各学科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2)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等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或初试报考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或软件工程(0835);
(3)光学工程(含080300、0803Z1、0803J1)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光电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或通信工程等专业毕业;
(4)调剂学科必须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而且统考科目必须基本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三、校外调剂政策
1、校内调剂由研究生院通知一志愿考生集中办理。
2、校外考生调剂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符合调剂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填写调剂信息,确认第一调剂志愿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
第二步:对考生调剂信息审核后,我校将在48小时内,通过“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向拟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及时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通知将以短信方式实时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上;
第三步:“同意复试”的拟调剂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初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未能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第四步:复试合格的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拟调剂考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第五步:初录考生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思想道德考核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政审、调取人事档案手续,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调剂考生还应领取“调剂调档函”,填写后速交至一志愿报考单位,并催促一志愿报考单位尽快将考生的初试试卷等报考材料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第六步:按规定办理调档、体检等手续后,考生将进入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状态,拟录考生名单经陕西省招办、教育部审批后,将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核发录取通知书。
校外调剂时间截止2013年4月7日中午12点。
四、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及单位 | 备注 |
4月1日 | 开始网上调剂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
4月7日 | 网上调剂工作结束 确定复试名单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
4月11日 | 体检 | 考生、卫生所 | 早晨7:00开始,雁塔校区卫生所 |
复试注册:考生进行复试注册,查验相关证件,交在校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等 | 考生、研究生院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
|
4月13日 | 复试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院、考生 | 9:00——12:00,长安校区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基础课(笔试) | 研究生院、同等学力考生 | 14:00——16:00 16:00——18:00 |
|
4月14日 | 复试教师培训、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纪检人员、相关学院、考生 | 地点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向考生公布 |
笔试科目集中评卷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长安校区附二楼 | |
4月15日 | 交复试情况记录表、面试成绩等表格到研究生院 | 相关学院 | 中午12:00前 |
4月17日 | 公布综合成绩排名 | 研究生院 | 张贴、校园网 |
4月18至19日 | 拟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调剂调档函) | 考生、研究生院 | 长安校区行政楼502室 |
委培考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书 |
五、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同时准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结业生)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未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者不予复试,未按照我办公布的复试学科参加复试者复试无效。
4、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我校雁塔校区卫生所。具体安排为:2013年4月11日在卫生所挂号室交费、领取体检表,自备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11日早晨7:00开始抽血,要求空腹,体检费为37元/人。
6、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按照以上流程办理调剂手续,在此期间要求考生本人积极主动,密切与原报考院校以及我校联系,随时了解调剂进展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各类考生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乘车指南:
雁塔校区:12路、K19路、215路/K215路、215区间、217路、229路、239路、323路、407路、408路、504路、527路、K600路、603路、K616路、K631路、704路,八里村站下车过马路北行100米即到。
长安校区:K600路、K616路、321路、322路、游9路、906路、4-06、4-07、4-08、4-11、4-12、4-16、4-22,邮电大学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8、如国家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政策以及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修订相应的安排。
六、复试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88166050,85383275
举办邮箱:yzb@xupt.edu.cn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502室 雁塔校区办公楼416室
办公电话:029-88166179 85383458
传 真:029-88166179 85383458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邮电大学南校区407信箱
邮政编码:710121
联 系 人:王老师
网 址:www.xupt.edu.cn 202.117.133.122
欢迎报考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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