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而喻,推行“恋爱登记制”的初衷是好的。然而,出力不讨好,“恋爱登记制”走得太远了,介入过深了,越俎代庖,不合时宜,不合实际,不合情理,注定是短命的。
和上个世纪的同龄人比,现在的大学生成熟早,见识多,谈情说爱的年龄也提前了,他们也知道谈情说爱的“秘籍”,用不着别人耳提面命、手把手地教。恋爱是两人世界的事,具有私密性、排他性,“恋爱登记制”违背这一规律,无疑把恋爱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甚至有侵害大学生隐私权之嫌。恋爱中的瓜葛具有很复杂的个性特点,“剪不断,理还乱”,只能由当事的两人来解决,远不是“恋爱登记制”就能了断的。
当然,对大学生谈恋爱,校方不是不管不问。只要大学生恋爱不出现极端现象,校方就不宜介入过深。校方想管,可以采取引导的方式,如,开设一些恋爱咨询课,开设专家讨论,等等。在某种程度上,校方似乎应当“无为而治”,让学生们“自治”。“无为而又无不为”,与现代大学精神相契合,是可贵的超脱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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