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该《指导意见》,教育部近日在北京召开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在会上表示:
1、自主招生10年试点院校招收逾10万学生
进入新世纪,为了改革完善高考制度、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部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规划设计,于2003年在22所高校首批启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当年招收不足两千人。10年间,试点高校数量和招生规模稳步增加,教育部多次发出文件予以指导规范。截至2012年,试点高校达到90所,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累计公示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19.8万人,实际录取了10.7万人。
目前,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高校试点工作定位出现偏差,热衷于争抢部分中学的学习尖子即所谓“掐尖”,未能充分体现高校学科专业特点和通过综合评价选拔人才的要求;二是部分试点高校在自主选拔初试中组织较大规模的笔试,学生备考负担加重,社会上对自主选拔成为“小高考”的议论很多,认为这样下去,就背离了改革试点初衷,也可能引发考试安全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监督力度,考核选拔科学性、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不能只看学业】学业优但无特长者不再作自主选拔主体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对于没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足、仅是学业突出的学生,不再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生源主体,这部分学生可以通过高考录取体系择优录取。
3、【不能盲目掐尖】改革面试方面要动真格
试点高考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不断探索完善科学、有效、规范的口试、现场演示、实验验证、上课互动等多种面试考核方式。特别是在改革完善面试考核方式、实行综合评价上,我们要动真格、想办法、真改革。
4、【不能过度笔试】自主选拔笔试科目不超2门
合理确定科目。学校考核是对高考的补充,因此没有必要搞类似高考的重复考试。凡是通过高考能够实现考查目的的,就没有必要通过自主考核再去做,防止变成“小高考”,增加考生考试负担。
凡能提供确有某方面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允许其直接进入学校考核面试环节,不需要参加学校笔试。试点高校确有必要组织相关学科笔试的,原则上只考一门、不超过两门,主要是考查学科特长基础。对考生专业潜质的进一步考查,可以考虑放到面试环节。
5、【不能追求数量】自主选拔录取不超招生计划总数5%
合理确定规模,包括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人数及入选考生资格人数。鉴于自主选拔录取定位和生源情况,文件明确要求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计划的5%,入选考生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2倍,不要为了“掐尖”一味追求数量。
6、【不能只要重点中学】向农村中学考生倾斜
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公开、入选考生资格公示力度,做好中学和班级、高校、省、教育部四级公示工作。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10年自主招生惠及超10万考生,但其“小高考”的形式也逐渐背离了自主招生的本质,自主招生改革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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