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考时间已经公布,详细时间如下:
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滨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滨州市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力求体现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考生报名、命题原则、科目设置及考试办法
2013年全市学业考试工作由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凡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学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无滨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户籍在滨州、学籍在外地或在外地借读需回我市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需由外省、市来我市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组织的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考试,上述学生要在4月5日前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到所在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注册学籍。各初中学校要在4月6日至15日期间到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本校学生报名手续;各县(区) 4月25日前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并上报市教育局。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受理县(区)、学校增添、变更考生信息的申请。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负责。
命题工作由市教学研究室具体负责,命题的原则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试题命制以课程标准、教材为依据,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设置部分选做题,即要求考生在给出的若干题目中,根据规定的数量,自主选择题目进行解答;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增加对学生安全常识,特别是自防、自救和遇险逃生等基本方法和技能的考查,占10%的权重。
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学科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数学、物理、化学三科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专用科学计算器。
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科目成绩按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县(区)教育局或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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