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在宜宾市内招收高2016届新生1800名(含艺体特长生约180名),另招收部分市外考生,参照当地“国示”学校录取线录取。
二、报名办法
1. 报考我校的南溪区内考生在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南溪区2013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志愿表》,并在志愿表的第一志愿栏内填写“南溪一中”,在代码栏内填写“15”,并在相应志愿的正取或择校栏内填写“正取”或“择校”(只填一个)。
2. 报考我校的南溪区外考生须在毕业学校领取或直接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招生办公室或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宜宾市2013年高中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志愿表》(复印有效),填表方法如上所述。填好后交毕业学校或邮寄到宜宾市教育局基教科招生报名办公室。
3. 如果第一志愿填了我校“正取”的考生又希望“择校”就读我校,则需在所填志愿表的第二志愿栏内填写“南溪一中”,在代码栏内填写“15”,并在择校栏内填写“择校”。
4. 报考我校“艺体班”的考生,须到南溪一中招办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详见《南溪一中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在进行中考文考报名时,须填写南溪区或宜宾市(区外)《考生报名志愿表》,并在“艺体栏”内第一志愿填写“南溪一中”,代码 “15”。
5. 所有考生应按市、县(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的报名时间报名,填写志愿。
三、考试、录取、编班
1.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当地县(区)教育局组织的全市统一高中升学考试。
2. 所有正取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择校生由市、县(区)教育局划定分数线,我校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3. 对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学生,将根据本人志愿及升学成绩划定分数线,分别编入创新人才培养班、特尖班、尖子班、英才班、艺体特色班学习。
四、收费标准、优惠政策和有关待遇
1. 对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学生,均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收任何形式的建校费、赞助费。
2. 对被我校录取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学校设有专项奖学金给予特别奖励。 3. 对被我校录取的择校生(含艺体生)的择校费(最低200元/期,最高不超过2500元/期),将实行分段收取、滚动管理,并根据学生每期期末考试成绩分段给予减免(艺体生费用“减免”参见《南溪一中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
4. 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将通过减免学费(每生每期300元,全校800名)、特困补助、免费就餐、高三专项基金扶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等多种渠道予以资助。另外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享受人数比率近30%)。
5. 我校高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等名牌高校录取。
学校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西段 邮政编码:644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1-5525166 0831-5525169
13518452108(吴主任)、13890929610(郭老师)、
14780858807(曾老师)、15283650539(张老师)。
中考政策 | 中考状元 | 中考饮食 | 中考备考辅导 | 中考复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