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发布首个考前温馨提示
高考录取后,户口迁移该怎么办?考生个人纸介质档案是省招办统一邮寄,还是个人携带?近日,省招委向社会发布今年高考前首个温馨提示,就考生关注、关心的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今年,我省高考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军事、公安院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及台湾省籍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特长生、残障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等学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在高校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考生号,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省招办从录取数据库中注销。
今年家有考生的家长和考生本人应特别注意:录取期间,招生院校特别是三本、高职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报名信息库中所留的号码),关机、不接听都有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含“服从”志愿)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他院校投档、复征志愿的资格。
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身份证号向教育部注册。考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的机会有三次:报名信息确认时;《准考证》领取后;志愿填报时。如发现身份证号码错误后,立即向学校和考区招办提出,报告省招办修改。正式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后再出现号码错误的,省招办无权变更,也不负责向教育部或高校报告修改事宜,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正式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所录取的高校主动申明放弃。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另外,考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考区招办领取个人的纸介质档案,开学报到后交给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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