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普通高招照顾录取政策昨日确定,记者从招考部门了解到,今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和去年保持一致,最高可加10分。如果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从5月13日开始至2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办理相关证明,逾期不予受理。
部分证明需出具“原件”
各加分项目,应该找哪个部门盖章呢?烈士子女,由设区市民政局核实盖章;台湾省(金门、马祖)籍考生,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台办核实盖章。
少数民族考生,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和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核实盖章。
其他证明或证书,均需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获奖项目交学校填写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6种奖项可填“获奖项目”:①数、理、化、生、信息五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②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一、二等奖的;③“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④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⑤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⑥国际体育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者。
以上考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由学校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高职单考考生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获奖记录,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并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享受照顾考生需网上公示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由报名点发给考生,考生领取“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后,须到有关单位盖章或办理有关证明,随后应届生将材料交由学校汇总交县(市、区)高招办,社会考生直接将材料上交县(市、区)高招办。
各报名点将于本月21日前将登记表汇总上交县(市、区)高招办,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各县(市、区)高招办于25日前会同监察人员对材料严格按照顾录取政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注意录取”资格,并反馈给有关学校。
审核完毕后,应按考生报名号顺序录入“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并上报市招办,并在县(市、区)高招办网站公示县(市、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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