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标准执行。
九、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
十、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和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品德操行评定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本院学士学位。
十二、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991)3190110 (0991)3190109
邮 编:830011
网 址: http://www. xjj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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