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教材费:
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自行到教材服务中心购买,不统一收费发放。
注:因专业不同,教材费不同,按实收取。
第二十三条 其他费用:
部分学习必需用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访问我校普高招生网。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桂林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95160、5895162
传真:0773-5895160
网址:http://www.glmc.edu.cn
E-mail:zsb@gl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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