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等工作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现将我市资格审核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粤人社发〔2013〕85号文精神,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报考我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笔试、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考生可登陆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职位排名。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我市统一安排在5月10至12日进行,各职位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通知到入围资格审核对象。各职位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2.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按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
3.审核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审核。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资格审核。其中,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本地农民,如在本地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须由农业生产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工作累计满3年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签名确认;凡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4.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如超过资格审核时间仍未能进行资格审核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5.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在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列为面试对象,不再递补面试对象。本市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地点,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而被取消相关资格。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9日
附件1:揭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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