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国法规,凡在某一高等教育机关正式注册、享受大学生社会保险体制但不享受任何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均有工作的权利,但必须事先申请获得临时工作许可证(APT),而且每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84小时,或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4.5小时。
当然,在法国,仅靠打“半工”挣来的钱还是不足以应付开支,只能作为一种补充收入。
从进入高等教育一年级起,便有可能申请获得一份临时工作许可证,有效期至多9个月,可以展延。大学假期临时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至多3个月。
外国留学预科生临时工作许可证应在居住地所在省的省劳动、就业与职业培训局(DDTEFP)外国劳动力处办理。手续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前往办理,并一概不受理邮寄申请材料。
注意:获得临时工作许可证所需的正常期限,在巴黎市大约为3个星期。因此,必须尽早着手办理手续,至少应在工作合同开始生效前3个星期提出申请。
据悉,普通工人和职员的长期聘用合同(CDI)试工期是两个月。基层领导(领班、工段长)和技术员是三个月。高层管理干部是四个月。聘用毕业班实习生时,实习期可抵扣试工期的50%。若行业协议的规定更为优惠,则按行业协议执行。
短期合同的试工期根据合同期而定。六个月以下的试工期按每周一天计算,但不得超过两周。六个月以上的合同的试工期为一个月。
此外,根据行业协议,长期聘书或工作合同可注明试工期可延长一次。其期限为:普通工人的试工期可延长四个月;基层领导和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和技术人员)的试工期可延长六个月;管理干部的试工期可延长八个月。试工期的工资根据合同规定执行。另外还要提醒各位刚刚在法国工作的毕业生,在工作合同结束时,雇主应向员工提供以下文件:工作证明;提交就业中心领取失业金的证明;结账收据。如果雇主没有主动提供的话一定要去索要,这对居留和之后的就业都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