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聚焦 申请加拿大签证最长达4年或以上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入籍申请需要见法官面谈的个案增加。但移民部的内部文件显示,全国等候见法官面谈的积压个案达2.4万宗,平均等候时间逾两年,温哥华的等候时间更与魁省并排首位,需要等近两年半,若加上之前从申请到笔试约需一年半时间,申请时间最长达4年或以上。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根据《信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内部数据显示,入籍聆讯(即面谈)个案积压严重,在去年10月底时,全国总共有2.4万宗申请,正轮候面谈时间,其中在温哥华地区有3,113宗,占全国等候总数约13%,估计轮候时间29个月,与在蒙特利尔申请的轮候时间并列最长时间之冠。
积压申请最多的是蒙特利尔,总共有4812宗,第二多的是多伦多的密西沙加(Mississauga),有3273宗申请;温哥华则以3113宗申请列在第三位。
由于各个中心所配置入籍法官人力不同,因此估计各地与法官面谈的轮候时间有别,蒙特利尔和温哥华均为全国轮候时间最久的地区,但即使是安省的St.Clair中心,列为等候时间最快,也需要轮候21个月。
若以积压个案只有94宗的温尼辟为例,虽然积压少,由于缺乏足够入籍法官的关系,轮候时间竟然也高达23个月。至于全国的平均等候法官面谈的申请时间则为25个月。
李克伦指出,需要见入籍法官的两大原因,包括在申请人参加笔试时,被发现英文能力欠佳;以及法官要求说明居住纪录,即申请人被怀疑居住时间不够却仍申请。李克伦提醒入籍申请人,移民部内部已统计的这2.4万宗申请,是在去年10月29日的统计,现在又过了半年多,由于积压不断增加,他担心现在的轮候时间会更久。
针对目前还在等候见法官的申请人,李克伦建议,如果需要见法官的理由,是申请时居住时间还差一些,而现在已经住满,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告诉移民部,要求取消之前的申请(cancelthe application),再重新提出申请,有可能避开见法官的轮候程序,反而更早完成入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