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里夫人方案:职业发展-国际移出学人计画
Marie Curie International Outgoing Fellowships for Career Development, IOF (FP7-PEOPLE-2013-IOF)
申请截止日期:2013年8月14日;布鲁塞尔时间下午5时
申请资格
一般申请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居里夫人方案说明之附录二(Work Programme 2013, Annex 2)、以及申请人指引(Guide for Applicants)。
本方案适用于已有一定研究经验,可受惠于终生研习、以及职业发展办法之教研人员(experienced researchers)。其最低研究经验标準为:1.)需具博士学位,或2.)在获得可继续攻读博士之学位资格后,具四年全职研究经验。详情请见本方案简介网站。
申请人必须具有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家(associate countries)国籍。具第三国家国籍(the third counties)之教研人员,如在申请截止日前已在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家进行主要研究活动超过5年以上,亦符合申请资格。有关本项目向外移动(outgoing)之规则:申请人需由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向外移动至第三国家,其在申请日截止之时也须符合本计画对移动资格之规定。
本项资金申请,必须由一教研人员、与一返回后之地主研究机构(return host organisation)共同提出。教研人员向外移动之时,停留之研究机构需地处于第三国家。而返回后之地主研究机构则需处于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家。计画执行时间为24至36个月之全职工作。计画最后12个月,需为教研人员返回地主研究机构之再整合阶段(reintegration phase)。申请结果约于申请截止日期4个月后公告;补助契约将于申请截止日期6个月后进行签署。
资料来源:http://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portal/page/people?callIdentifier=FP7-PEOPLE-2013-IOF
二、居里夫人方案:职业发展-欧洲内部学人计画
Marie Curie Intra-European Fellowships for Career Development, IEF (FP7-PEOPLE-2013-IEF)
申请截止日期:2013年8月14日;布鲁塞尔时间下午5时
申请资格
一般申请资格条件同前。教研人员年资同前。详情请见本方案简介网站。
申请人无国籍限制,但需由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向外移动至第三国家,其在申请日截止时须符合本计画对移动资格之规定。除了「生涯」(career restart)专案小组之外,有申请资格的教研人员必须从截止日期起前5年间,不超过3年为地主研究机构驻在国居民、或在该国完成其主要研究。
本项资金申请,必须由一教研人员、与一地主研究机构(host organisation)共同提出。申请人之地主研究机构需处于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家。计画执行时间为12至24个月之全职工作。申请结果公告与补助契约签署日期同前。
三、居里夫人方案:职业发展-国际移入学人计画
Marie Curie International Incoming Fellowships, IIF (FP7-PEOPLE-2013-IIF)
申请截止日期:2013年8月14日;布鲁塞尔时间下午5时
申请资格
一般申请资格条件同前。教研人员年资同前。详情请见本方案简介网站。
申请人无国籍限制,但需由第三国家移动至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其在申请日截止时须符合本计画对移动资格之规定。
本项资金申请,必须由一教研人员、一地主研究机构(host organisation)、以及一返回后之地主研究机构(return host organisation)共同提出。另外,申请人的地主研究机构,须为现行有效的研究机构。有关移入(incoming)之规则:申请人于计画期间所服务之研究机构,必须地处于欧盟会员国、或合作国。而于计画所规划之返回期(return phase),申请人返回后所服务之地主研究机构,须地处于欧盟国际合作伙伴国家(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artner Country, ICPC)。计画执行时间为12至24个月之全职工作,计画所规划之返回期可再将计画延长12个月。申请结果公告与补助契约签署日期同前。
四、居里夫人方案:职业生涯整合补助
Marie Curie Career Integration Grants, CIG (FP7-PEOPLE-2013-CIG)
申请截止日期:2013年9月18日;布鲁塞尔时间下午5时
申请资格
一般申请资格条件同前。教研人员年资同前。申请人无国籍限制,详情请见本方案简介网站。唯已获得FP6或FP7再整合补助的教研人员则不具CIG申请资格。
本项资金申请,必须由一教研人员与位于欧盟成员国或合作国家的地主研究机构共同提出申请。计画执行时间为48个月之全职工作。申请结果公告与补助契约签署日期同前。
资料来源:
http://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portal/page/call_FP7?callIdentifier=FP7-PEOPLE-2013-CIG&specificProgram=PEOPLE其余欧盟人才培育计画相关资讯,请见居里夫人方案2013年工作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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