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亳州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政策性照顾加分
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审查,学校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有效证明材料和《2013年亳州市中考政策性加分登记表》(见附件3)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各县、区教育局务于5月11日前将审查结果登记汇总按准考证从小到大顺序把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基本信息刻成光盘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考试中心。对考生上报的加分证件,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必须从严审查,如有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生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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