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地点和办法
1.推荐生:不参与网上填报志愿。由初中学校在推荐数额内从达到推荐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审查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区县初审并汇总推荐生录取名单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等五个环节依次进行。6月10日前,完成推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2.特长生:6月15至17日,开放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报考模块。由考生本人登录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选择一所招生学校报名,并打印志愿确认单,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名后,于6月17日17点前交报考学校进行信息确认后,选择好报考专业,最后,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文化课和专业课测试。
选择报考学校时,应特别注意选择好你拟报考的专业,了解好该专业是面向全市招生还是面向本区招生,以免造成选报错误,影响你的升学。
普通考生:7月3至4日,开放招生管理平台普通考生报考模块。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招生管理平台非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填报志愿,并打印志愿报考确认单,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名后,于7月4日17点前交初中毕业学校进行信息确认,由区县进行汇总、审查后存档。
请考生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报考时间慎重选择报考学校和考生类别进行报考,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普通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今年,实行普职一体化招生。报考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由学生根据本人基础素养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和等级,按照招生学校(含中职类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学校。
2.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
3.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中学的张店区学籍考生,可与淄博中学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中学非指标生计划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十一中的高新区学籍考生,可与淄博十一中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十一中非指标生计划录取。
4.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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