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我校将利用俄罗斯向我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选派一批留学人员赴俄罗斯留学。现就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为支持对俄合作交流工作及俄语教学工作,计划选派2名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限专业)赴俄攻读硕士学位;选派3名俄语专业本科生赴俄插班学习。
二、选派方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赴俄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个月(包含一年语言预科,根据外方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语言预科学习),专业不限,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2.在读俄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可申请作为插班生赴俄学习10个月;
3.在读俄语专业三年级本科生可申请赴俄短期进修或收集毕业论文资料,留学期限3-6个月(不应影响按期毕业)
三、资助方式
1.攻读硕士研究生:留学人员留学期间将享受俄罗斯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留学院校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奖学金生活补贴。
2.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补贴。
四、被推荐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俄语基础。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自理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能很快适应国外生活。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推荐。
五、选拔方式
1.攻读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初步推选,每学院至多推荐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于3月23日下班前将学院推荐意见及名单报至国际交流处;学校将根据所有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俄语水平择优选派。
2.本科插班生:由人文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具体负责选拔事宜,并于3月23日午休前将学院推荐意见及名单报至国际交流处。
3.由于收到上级通知时间较晚,我校本年度推选工作时间要求很紧张,请相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对我校报送申请人相关材料审核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教科部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2年9-10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俄方录取通知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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