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其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生办理从业资格证的时间为2013年7月1日—2014年1月31日(双休日不办公),逾期不予办理。
办证地点(市本级)
考三科的办证地点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咨询电话:0550-2180105、2180106。
考单科的办证地点在政务中心南四楼会计局,咨询电话:0550-3216510、3216511。
延伸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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