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方式:考试合格考生请登录“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服务大厅”(http://220.168.30.69:6010/hnkj/portal/self_center/examApplication/)网上填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通知领取。
2、证书申领时间:合格考生必须在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期间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节假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不办理领证。
3、申领步骤:
(1)申领人登录申领平台网站进入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平台;
(2)申领人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
(3)申领人携带携带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照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4)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人携带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6)申领人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
(7)合格考生带齐上述材料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必须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存档备查。
特别提醒
(1)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2)合格考生应当本人前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领取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除持有上文所列的材料外,还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项及期限,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到委托人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必须留存委托人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并装订存档备查。代理人仅限代为一人办理领证事宜。
(3)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的照片,必须为报名上传的照片。
(4)考生可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打印准考证”栏目,( http://220.168.30.69:6020/hnkj/wb/space/putCertNumber.jsp),查询本人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
延伸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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