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12年市直重点中学重点班、普通班、
均衡生及择校生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及私立学校:
根据今年市直各类考生中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及市直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经市中招办研究,并报市中招委批准,现将市直一、二、三中重点班、普通班、均衡生及择校生录取分数线,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外国语学校重点班、九江学院浔阳附中重点班录取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市直一、二、三中今年共招收9个重点班(含三中一个重点文科班),依据学生填报志愿,经测算重点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88分。由于报考市一中考生人数集中,凡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重点班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为706分。
二、市直一、二、三中普通班、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外国语学校重点班、九江学院浔阳附中重点班今年共招收33个班,依据学生填报志愿,经测算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55分。
由于填报市直一中普通班人数相对集中,一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为677分。允许655分(含)以上因志愿撞车未录取的考生到计划未录满的重点高中学校补报志愿,然后由学校上报市中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三、市直一、二、三中今年面向市直20所中考生源学校招收665名均衡生,其中一中共招收245名,二中共招收210名,三中共招收210名。
1.根据市中招委字〔2012〕2号文件精神,本着保证一定生源质量和最大限度完成均衡招生计划的宗旨,经市中招委研究决定,在重点中学普通班分数线(655分)以下降低40分,划定今年市直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615分。
2.根据市中招委字〔2012〕2号文件精神,对各生源学校均衡生录取严格按照“在籍直升生”的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低于615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规范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的通知》(赣教计字〔2004〕75号)及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的通知》(九价费〔2004〕2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经测算今年市直一、二、三中共招收择校生440名,其中一中200名,二中120名,三中120名。
1.根据今年一、二、三中择校生计划和考生已填报择校志愿经测算一、二、三中择校录取控制线分别为:一中586分,二中571分,三中597分。
2.凡已上一、二、三中择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如预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择校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招办届时公布各校择校缺额招生计划,允许已上一、二、三中择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要择校的学校补填志愿,然后市中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3.凡已被预录重点高中择校的考生,将按九价费[2004]28号文件精神划定的五档收费标准进行缴费(缴费标准见附表一)。
4.未录取重点高中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
五、根据各县区师范定向生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为确保生源质量,今年我市师范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68分(个别县区计划未录满可在本县内调剂录取),中招改革实验区师范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为3A4C。
六、为了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招生“三限”政策。一、二、三中重点班不得违规招收“跳档生”。已上重点班分数线而又未填重点班志愿的考生,一律按原志愿录入重点中学普通班平行编班,不允许“跳档”进入重点班。
七、根据《江西省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普通高中凡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的学生,不能进入全省统一录取库,因违规招生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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