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在职教育硕士招生对象:
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三、学业年限及学费:
1、学习年限3年。培养方式以在职兼读为主,寒暑假学习与平时网络教学相结合,但累计在校时间不少于一年。其中,学科教学(音乐、美术)两个专业脱产一年在校学习。
2、学费收取标准为7000元/年(包括答辩所需费用)。
四、招生学科领域及名额:
我校今年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蒙语文、历史、英语、音乐、美术)、现代教育技术等16个学科领域招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今年我校总计招生名额为200人,各领域招生名额视考生上线情况确定。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1、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首先在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在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区外考生可在内蒙古、也可在考生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考生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考生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名费、资格审查费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标准收取。
六、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课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考生外国语为英语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
2、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外地考生如不方便来学校购买,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书店联系邮购( 书店邮购网址:,电话:010—58802068 )
七、联系方式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471-4393213。
其它信息请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查询,网址: 。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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