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校园霸凌防止对策推动法案于2013年6月21日于参议院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校园霸凌对策首次法制化,预定在2013年秋天实施。这项法律将校园霸凌的早期发现及设置防範组织列为学校义务。然而,有关该法要求加害学童停止上课的措置,也有看法指出这「无益于防患」。
这项法案是由自民党、民主党等6党共同提出,共产、社民两党则以「无法充分反映教育现场的意见」为由反对。
本法律条文将霸凌定义为「对存在一定人际关係的其他学童、青少年造成心理、物理上影响的行为」,而「遭受此行为的孩童或青少年会感到身心痛苦者」。网路上的欺凌也包括在内。
本法规定,高中小学需设置由教职员及谘商员所组成的组织,检讨霸凌对策。此外,还规定在校内设置谘询窗口及充实有关霸凌的定期调查、道德教育。
当霸凌发生时,学校必须儘速确认事实、支援被害学童及其家属、对加害学童及其家属进行辅导及提供建议。至于犯罪行为,则有报警义务。若是学童的生命有危险之虞,必须立即以问卷调查真相,并将结果适当地转达给被害学童家属。
在国会审查法案时,针对霸凌学童适用停止上课等措置的规定,曾有「严罚无益于防範霸凌」的讨论攻防。提出法案的议员表示,「这项规定的用意在维持学校秩序及保护被害学童,不是为了处罚」;而有关学童规範意识的指导列为家属义务的这一点,则认为「应尊重家庭教育的自主性」。
这项法案在国会审议时附带决议,要求今后应致力于「有关校园霸凌的应对应透过第三者的参与来确保公平性、中立性」、「应适当地与家属共享调查结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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