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4硕士招生考试法学综合考试大纲公布。
考试科目: 法学综合 科目代码: 818
一、考试内容范围
第一部分(民法)
1、民法的概念。
2、私法自治原则的含义。
3、民事义务。
4、民事权利。
5、物的概念。
6、意思表示。
7、复代理。
8、物权的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9、登记对抗与登记要件的区别。
10、善意取得的概念。
1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1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13、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4、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
15、加害给付。
16、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
17、合同解除的概念及条件。
18、不当得利。
19、无因管理。
20、一般人格权。
21、民事责任。
22、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 (环境法)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任务、目的和作用
2、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及环境保护法体系
3、论环境保护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
4、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5、论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
6、论公众参与原则
7、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8、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9、论“三同时”制度
10、论环境保护税费制度
11、许可证及限期治理制度
12、论环境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1、劳动权产生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
2、劳动权的性质、内容
3、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劳动法的渊源与体系
6、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的效力
8、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
9、社会保障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
10、社会保障法的地位与本质
11、养老保险制度
12、劳动争议的仲裁与诉讼
二、试卷结构及题型比例
名词解释 50分 简答题 50分 论述题 50分考研大纲汇总 | 考研英语大纲 | 考研政治大纲 | 考研数学大纲 | 考研专业课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