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新旧交替的过渡期,少数单位为了裁员,玩出了各种花招。一旦用人单位有裁员的意图,便想尽办法找茬,员工稍有闪失,都可能被抓住小辫子,作为辞退的借口。 无合同被辞,按有合同补偿
市劳动仲裁处专家表示,无论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事实存在,在本身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老范应得到经济补偿金。老范没合同,但他为单位工作近10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现行的《劳动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式予以补偿;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者不补偿。也就是说,老范至少可以拿到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连续10年不签无固定期,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