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留学是很多人的梦想,庞大的经济开支却成为前进道路上的巨大障碍。这里把自己这几年在加州克莱蒙研究生院(ClaremontGraduateUniversity,California)学习期间的各种费用罗列出来,同大家分享。 本人申请的是教育学系的博士生。2007年在接到的几个录取通知书中,几经权衡,最终选择了加州克莱蒙研究生院(ClaremontGraduateUniversity,California)。当时在I-20(外国非移民学生签证表格)上标明我第一年学习和生活的费用一共是$39616。其中包括$24196的学杂费,$13920的生活费,另加$1500的书本费等其它费用。
第一学年基本上我的经济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提供的助学金。助学金相当于一半学费,即每年$12098。
2.个人积蓄及家庭资助。从总费用中去掉学校给我的$12098,我需要向领事馆出示至少有$27518(相当于大约人民币)的银行存款。本人工作4年,小有积蓄,再加上父母的资助,很快搞定盘缠,顺利取得签证后,踏上求学之路。
3.校内打工。校园内的工作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教学助理[4],科研助理[5],及其它行政方面的工作[6]。我到美第二个月,导师为我安排了一个研究助理的职位。每周工作15-20小时,每小时$20。这样每月就有了固定收入$1200。
加州虽然以高消费著称。实际上,第一年除了固定的$12098学费之外,其它的费用都比预计的少得多。房费每月约$250(三个同学合租一个学校提供的一一厅的房间)。学校住宿又省了车钱、油钱和其它交通费。每月生活费约$200。美国的书本奇贵。我主要以买二手书和图书馆借书为主。书本费花去我约$200。到第一学年年底时,手上攒的再加上原来带来剩下的共有$20000。用$4000从一位毕业的韩国学生手中买了辆二手的本田,从此也算得上是有车一族,不用再麻烦别的同学到超市购物时给我带菜,还能反过来帮助新生。
在美第二个学年的经济来源
第二广州劳务信息年,学费长了5%,系里继续给一半助学金,这样学费这块自己花了$12703。每月校内打工照旧。除此之外,又有了生财新路,就是校外打工。
2008年夏天,我在汉廷顿博物馆(HuntingtonLibrary)找到一个兼职工作,每小时$25。导师很够意思,帮我搞定校外工作的一切合法手续。一个夏天三个月,挣了$4000,把车钱挣回来了。
第二学年,校内外的打工平均起来,每月约有$1500。有了自己的交通工具,我搬出学校宿舍,在校园外和另外一个同学合租了一个二一厅的公寓房。有了自己的房间,居住环境大大改善。这时每月的平均开支大约$800:$500房费,$200生活费,$100油费及其它。在这一年寒假,还同几个朋友开车用二个星期在西部玩了一圈。到第二学年末时,税后银行帐上显示的是$12000。(第一年不了解体系,稀里糊涂地就没交税。)
另外,我校的博士学位要求修满72个学分,就是学完18门课。头两年我修了48个学分。由于我在国内有个硕士文凭,系里同意我转了24个学分。哈哈,这样我就修满了所有的学分,变相地省了$12,000。
第三个学年和第四年
从第三个学年开始,我的学习主要是通过4个资格测试。每年两个学期只要交注册费,学杂费,以及保险就行了。这笔费用是一年约$3000。最大的学费负担没有了,我顿时感到轻松起来。
科研经费申请:第三个学年,导师的科研经费紧张,要想继续研究课题,作研究助理,需要自己找经费。记得在系里年会上临座的大款校友曾向系里捐过款,是否应该找他帮助呢?导师非常鼓励我的想法。于是回去后,摩拳擦掌,写了一份科研经费申请(grantapplication),三个月后$10000赠款到帐。经济危机缓解了。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美国学习生活了4年了。学业已到尾声,在准备论文答辩。觉得头两年是最困难的。二年过后,熟悉了环境,机会也跟着多起来。见到过有同学辛苦地在餐馆打黑工;也有同学拿全奖,吃喝不愁时常旅游;更有同学不用操心,老香港三育中学爸全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总之还是觉得自己挺幸运的。
[1].助学金的英文名字叫Fellowship或者是Assistantship。主要是颁发给经济困难的学生,现在各个学校为了争夺好的生源,也把助学金发给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学生。
[2].在美国学习,只要向领事馆证明有第一年的足够费用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出示在美国4年或6年所需的全部费用。
[3].外国留学生在校园内打工是合法的,但是平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20小时,寒暑假每周可以工作到40个小时。
[4].教学助理一般是帮助本科生批改作业,课后辅导,帮助老师复印等工作。
[5].科研助理一般是帮助导师在做他的科研项目,工资就是由导师申请到的项目基金内出。
[6].比如在图书馆帮忙。
[7].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留学生除了有合法理由,否则在校园外打工是非法的。合法理由是指校外的工作必须同自己所学的专业有紧密的关系,有时校外工作可作学分。要想证明校外工作的合法性,需要系里或者导师在工作申请表格上签字,然后由主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员(InternationalStudentCoordinator)将表格输入移民局工作档案。这样,在你的新I-20表格上就标明了在某个期限内,可以在指定的校外单位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