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是指将所有的政府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的账户,同时所有的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均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
目前,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刚刚起步,与改革相关的其他各项改革措施在短期内还难于完全配套进行,也难于做到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实现每笔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我国财政国库账户设置为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小额现金账户和特设专户五类账户的集合,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构成
1.财政部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它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并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所有财政资金在支付行为实际发生前均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内。
2.零余额账户:包括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每当发生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时,先由代理银行将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垫付给收款人,每日终了后再由代理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划转代理银行已垫付资金。营业中每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提示】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授权支付和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它是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进行清算。
4.小额现金户:主要为了零星开支的小额支付。
5.特设专户。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由预算单位或缴款人按规定,直接将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依法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2.集中汇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重要)
1.财政直接支付——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包括内容: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二)支付程序(简单了解)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1)预算单位申请;
(2)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
(3)代理银行划拨资金;
(4)资金清算;
(5)出具入账通知书;
(6)会计处理。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1)预算单位申请月度用款限额;
(2)通知支付银行;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4)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清算;
(5)预算单位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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