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将由法国驻华使馆(文化参赞)、经济处、Thales集团及合作院校驻华代表予以实施。
最终录取将由合作院校、Thales集团和法国外交部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决定。
录取委员会的录取标准如下:
1申请人在以前大学里的表现是否优秀
2申请人的职业计划
3法语水平
4学生被合作院校的指定专业最终录取
在同等水平、能力下,项目负责人将优先考虑经济条件欠佳的申请人。
委员会确认最终录取名单。
奖学金项目录取学生须确保其在法国接待院校的注册事宜。
委员会决议将不会公布,其决定是独立的且不附加任何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