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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23个,其中高等学校18个、科研院所及省委党校5个,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截至2012年,总计全省在籍研究生86215人。研究生教育规模在全国排名第10名。
本报10月4日讯 今后一定时期内,湖南不再大规模新增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也不再大规模增加招生计划,要改变研究生教育“大而不强”的局面。近日湖南举行全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动员会,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10月底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要求,湖南研究生综合改革将在招生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导师责权机制、监督评价体系、对外开放合作和政策条件保障整体推进的同时,特别着力三方面:一是改革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既要体现“学而优则奖”的精神,又要体现“人人能读研”的普惠规则,而且还要能够“吸引优秀生源来报考”;二是落实导师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起能上能下的遴选机制,废除导师资格终身制,让导师责任明确、权利清楚。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起兼职导师队伍,真正发挥兼职导师的作用,同时避免出现“影子导师”、“名誉导师”、“挂牌导师”的现象;三是构建人才培养的自我监督评价保障体系,将培养质量的把关人还给导师、还给培养单位,让每位导师负责、让每所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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