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三俗”之风,弘扬主流文化
近日来,一些富于低级趣味的“三俗”文化在某些文化行业领域里大行其道,并且通过电视、网络的传播,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追捧。所谓“三俗”文化,顾名思义,是指文化产品的内容陷于庸俗、低俗和媚俗。“三俗”文化现象在我国盛行有多种原因。首先,社会中“拜物主义”思想盛行,政府、官员、媒体乃至整个社会对GDP的过度追求导致了对文化建设缺乏重视,文化发展水平远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不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为“三俗”文化的泛滥客观上提供了市场基础。其次,主流文化缺乏明确的价值诉求和清晰的价值观点,缺乏相应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从而导致大众对“三俗“文化的认同和接受。再次,文化消费主义盛行,致使文化沦为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加上部分媒体社会责任感沦丧、价值观缺失,致使”三俗“类文化节目充斥荧屏。此外,长久以来我国道德教育的失误,以及部分文化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三俗”文化泛滥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三俗”之风盛行对我国文化事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也是我国发展精神文明事业的绊脚石。摒弃“三俗”文化,塑立主流价值和主流文化刻不容缓。
抵制“三俗”之风,弘扬主流文化,首先要明确当代中国的主流文化到底是什么?当代中国的主流文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整合社会观念和社会思潮的文化。它集合中国传统文化,富于时代精神的当代文化和国外优秀文化的有点于一身,以积极、健康的态势鼓励着全体中国人民。明确我国的主流文化,为我国文化建设事业发展,文化舆论传播指明了方向。
抵制“三俗”之风,弘扬主流文化,要求扩大主流文化价值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引导力,增加人民对他的认同感。这就对媒体、政府主管部门、文化工作者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必须明确主流媒体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观众覆盖面广的卫星频道等,发挥其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主流媒体应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通过其媒体平台对主流文化产品创作方向进行引导,如制作宣传片、纪录片等对主流文化进行宣传;对各种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进行有效监督,对体现主流价值的文化产品可以给予推荐,并在黄金时段播放,限制非主流价值文化产品在黄金时段的播放,促使创作出的文化产品具有相应的社会效益。主流媒体还要着力提升自己文化产品的魅力,以提升吸引力和感染力,多推出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精品意识、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的文化作品,以扩大主流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蓄意炒作和混淆视听,为了收视率而对低俗文化大肆渲染。
其次,政府主管部门应通过设立一定的体制机制,评价标准、奖励标准等来引导文化企业相主流文化发展的方向靠拢,发挥其政府行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性作用,对符合主流文化发展趋向的文化作品、文化企业给予各种奖励,以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再次,对服务于文化事业的工作者,包括媒体从业者应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所以对他们在道德和行为方面会有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有更强的社会意识和正确的价值观念,对各种的文化产品进行科学的价值判断,第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进行更好的掌控。
总而言之,针对目前我国文化市场上“三俗”产品盛行的现象,必须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主流文化,通过媒体,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默契配合,努力形成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文化事业蒸蒸日上,文化建设稳步推进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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