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本级会计从业人员参加2013年网上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凡在网上报名参加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市本级会计人员,需要填开培训费用发票的,请在11月20日至2014年1月15日之前携带身份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填开单位名称发票的需带上单位证明),到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南分局10楼1001室办理(地址:金华市丹溪路968号,电话8231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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