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获悉,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监督检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编办等多部门研究后,省政府决定,将逐步扩大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范围并提高特殊津贴标准,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此外,今后三年内整合50亿元资金完善全省农村小学、教学点配套设施。
据了解,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广大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2013年我省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省政府决定将逐步扩大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范围并提高特殊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同时,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随着公务员绩效工资的调整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确保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的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近年,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学生数量增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缺,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总量内,采取动态调整的办法调剂解决。同时,待中央编办出台新标准后,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启动并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重新核定工作。
此外,我省计划在2013~2015年期间,统筹整合资金50亿元全面建设改造村小和教学点。加大对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的奖补力度,尽早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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