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温哥华当地或来自外地的大学生为方便上学,都会在校园附近租房自住,不过,部分学生不熟悉当地租务环境及法例,经常会因租房而招致烦恼。有专家称,房东与租客(学生)在租房前应签署书面租约,就算出现纠纷,也可以透过住宅租赁办公室(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简称RTB)进行仲裁或调解。专门介绍大温哥华租房规例的租客资源及咨询中心发言人德宁(Tom Durning)称,每年收到8000至1000个投诉电话。
浙江留学生许汉妮最初入读温哥华市兰加拉学院(Langara College),租住渥列治中心附近一个房间,一年后她因为转读西门菲沙大学(SFU)而搬家。房东以清洗地毯为由,擅自从押金中扣除50元。德宁指《住宅租赁法》规定,“房东擅自扣除房客押金属违法。若是房东认为有必要清理地毯,则需要先填写‘状态监测报告’,租客同意付钱并签字才能进行”。
另外,
8月底从杭州到SFU就读教育专业的应梦菲,早于8月中旬在网站联系到名为“亚历山德拉”(Alexandra)的女房东,透过电邮女房东答应将房租给应梦菲,谁料应梦菲抵达后,房东却未有出现也联系不上。德宁建议:“国际生在没有看到房屋时也不要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