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是如何做到无官敢贪的?
政府运作透明
有“政治洁癖”之称的新西兰政府,首先是从制度入手杜绝贪腐。新西兰政府制定了多部法律,来保证透明运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官方信息法》。
《官方信息法》规定,在不危害国家利益前提下,任何在新西兰生活的个人或团体均有权获得政府的相关文件。这就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新西兰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新西兰政府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仅受法律约束,而且受到公众的监督。法律保护公众有权随时举报上至总理,下至普通百姓的违法或违规行为。
在政府高级官员的待遇享受方面,新西兰有严格的规定。部长们没有专车,内政部下设的贵宾交通处负责协调部长用车,交通处的车辆不够用时,会委托出租车公司提供带司机的轿车服务;必要时,部长服务办公室为部长的私人住所提供一辆自驾车供使用。政府各部基本上没有公务车辆,外出办公事或出差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私车,可报销车费。
从政府总理到各部长的年薪也都是公开透明的,每次加薪都将在媒体上公布,以便接受公众监督。
公开透明使得民众对当权者没有神秘感。2011年,总理约翰-基使用了三年的公用车宝马730LD在汽车拍卖行公开拍卖,被哈密尔顿一男子出价6万5千新元(约合人民币33万元)购得。买家表示,他拍下这辆车并不是因为这辆车曾是总理的座驾,他更看重的是这辆车的低公里数、良好的保养和外观。
监督“吹毛求疵”
正是因为有了政府的透明公开,社会监督才不流于形式。
新西兰的媒体持中立立场,不是任何党的喉舌,更多职能是监督,而不是吹喇叭唱颂歌。媒体中专门有人研究政府的信息,鸡蛋里面挑骨头。
2010年2月,新西兰房屋部长希特利被媒体曝出用公用的信用卡买了两瓶红酒,不得不在媒体公开道歉并偿还1000新西兰元,并辞去部长职务。
新西兰首位华人内阁部长、新西兰少数民族事务部长和妇女事务部长黄徐毓芳,因涉嫌使用公款报销其丈夫海外不到三百新元(约合人民币1500元)的旅行费用而主动辞去内阁部长职务。
这桩轰动全新西兰的贪腐丑闻,是反对党的国会议员揭发的,黄徐毓芳和她丈夫于2008年底在海外旅行期间,其丈夫从事了经营活动并签下一笔订单。黄徐毓芳出席了相关签字仪式。根据新西兰议会规定,任职多年的国会议员和配偶出国旅游度假时,可获得数额不等的政府补助,但旅行期间不得进行经营活动。
这些看似很难查证的信息都是来自公开信息。新西兰议会每3个月就会通过网站公布一次国会议员的开支情况,议员的生活有很高的透明度,他们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对立党派、媒体、社会公众挑剔的眼光审视和研判。
总理也会尴尬
在真正的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政府高级官员也不能利用职权搞特殊。现任联合国[微博]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在任职新西兰总理期间,去南岛距基督城200多公里的一个小镇参加活动,当晚她要赶回首都惠灵顿出席国际橄榄球锦标赛开幕式。但她当时所在的小镇没有机场,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至基督城乘航班飞赴惠灵顿。
为了赶飞机,克拉克的车超速行驶,在一个半小时内疾驰200多公里。但新西兰的高速公路限速每小时100公里,克拉克的车队显然超速行驶,被目击者举报。警方经过调查,以危险驾驶等罪名对克拉克的司机等提起诉讼。
现任总理约翰-基刚刚上任时,曾因为出访坐头等舱被朝野一致批评。最大的反对党在国会晒出了总理和内阁部长在执政前3个月的出访花费清单,批评政府花钱大手大脚。民调和电台节目中,多数民众也表示,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总理也应该和百姓同甘共苦,勒紧裤腰带。
总理的头等舱虽然最终也没能取消,但在这样一个公民意识和纳税人意识如此强烈的国家,执政党做什么事情自然都要小心翼翼了。
新西兰政府的清廉形象,缘于政府致力于净化腐败滋生的土壤,缘于全社会的共同监督,让贪腐无处藏身。贪官不是查出来的,是制度催生的。查贪官就像割韭菜,割了一茬,还有一茬。韭菜割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韭菜地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