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是1947年12月22日由立宪大会通过。宪法规定意大利是一个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总理由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
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具有同等权力,各自可通过决议,两院决议相互关联。除少数终身参议员外,参、众议员均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
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修改宪法和法律,选举总统,审议和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或不信任案,监督政府工作,讨论和批准国家预算、决算,对总统、总理、部长有弹劾权,决定战争状态和授予政府必要的政治决定权力等。在总统选举和宣誓就职等特殊情况下,两院举行联席会议。
经济:
意大利是发达工业国家。私有经济为主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0%以上。服务业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国内各大区经济差距较大,南北差距明显。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堪称“中小企业王国”。
对外贸易是意大利经济的主要支柱。传统产品为出口创汇的主体,主要是制造业占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占产品和服务业出口的四分之三。尽管服务业产值是制造业的两倍,但多数服务业均与制造业产品营销或供应有关。专业化工业区和政府鼓励出口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出口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