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向中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之前,需要跟瑞士院校取得联系。
另外,攻读奖学金通常需要熟练掌握两门外语:英语/法语 或英语/德语,如果申请人被选中后,在出国前需统一参加外语培训,合格后方能出国。
瑞士留学讲学金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
据中国与瑞士政府的有关协议,两国政府每年互派奖学金生前往对方国研修。该奖学金只用于资助在瑞士两所联邦高工、十所州立大学以及瑞士公立科研机构进行的专业深造及科研项目,对除此以外的学校和研究单位不提供资助。酒店旅游管理专业在瑞士属私立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地,不属于公立大学教育课程。该项目年派遣规模为18人,其中州立奖8人,联邦奖10人。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以文科、经济、医学、化学、数学、建筑等专业为主,非酒店管理、旅游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联邦奖学金生,12个月(每年7月至10月在瑞士进行外语培训;10月至次年7月在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
州立奖学金生,10个月(10月至次年8月在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
(三)选派规模:18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基本申请条件。
2.申请者申请时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3.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就与瑞士相关院校取得联系。
(二)语言要求:
工作语言为法语或德语,派出前外语水平应达到《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的规定要求。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自2006年起,留学基金委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可在每年3月10日前向单位所在地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简称受理机构)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地址、电话等请查询“各受理机构通讯录”。自2006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准备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向受理机构提交材料。
四、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录取工作。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候选人推荐给瑞士方,结果以外方最终录取通知为准。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需自行联系外方接收院校,鼓励申请者在申请之前即与外方院校联系。留学人员在录取后需按照“与瑞士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录取后另发)的规定准备材料,并至迟于2006年11月25日前提交给留学基金委。
(二)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士方最终落实情况为准。凡未按时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资助办法
留学人员的奖学金由瑞士方提供,其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补差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奖学金补差将由中国驻瑞士使馆教育处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
七、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录取人员在派出前均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录取人员抵达留学地点后,应按规定于十日内向驻瑞士使馆教育处办理报到手续,并自觉接受其管理。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