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研究生给教师或实验室做助手,即助教、助研;
②在校内做其他方面的工作,如咖啡馆、餐馆工作;
③该生所选课程需一段时期的实践;
④毕业后从事与学习相关的工作,但仅允许工作1年。工作要自己找,如毕业3个月后仍没有找到工作,此机会便丧失;
⑤该生本国或经济担保人发生了严重问题,资助中断。
符合五项条件中的任一条,可持雇主信件到市政府的移民中心申请就业许可证,并交纳手续费。被批准后方可工作,否则视为非法,会要求你离境。凡涉及签证、就业一类的事,应多向政府有关机构询问。
从颁发形式上看,奖助学金还可分为两种。有直接对研究生和学者本人的,研究生申请获准后,奖学金无条件地发给本人。也有由加拿大政府提供给某个国家的,属于加拿大援助外国的发展项目。申请者须先向本国政府(或向驻加大使馆)提出,由本国机构认可。获得这种奖学金的人,要和本国政府签合同,列入公派项目,在加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