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领取救济金的人数会增加,而在经济繁荣时这个数字同样不会减少,并会保持下去。虽然政府增设了附加的社会救济网,然而,城市和乡村失业人数的增长率几乎是相同的。
如果社会救济框架政策在未来较短时期内不能很好地改善,3年内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将会达到40万。
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应该从各社会救济部门或组织合作做起,资助各类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而并非仅仅发放救济金。
家庭,单亲,外国人
有家庭的、单亲家庭和外国人在社会救济数量中占较大的比例,过多的外国人数量是由于六、七十年代瑞士接受大批难民的结果和产物,并且他们大多未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并且,大量的儿童和青少年也属于社会救济的对象,很多情况属于上述的家庭范畴。
在这些家庭中,虽然父母有全职或半职,但是收入则相当低。由于工资收入不能保证基本生活,尤其是单亲家庭和过高的固定支出。
失业法修正后的结果
领取救济金人数增加的原因之一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缩短到了目前的400天左右。
以前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520天,修正后的从2003年7月1日起实行失业法将其缩短了约4个月,至使成千上万的失业者被推向社会救济部门。这项措施的实施为联邦政府节省了400多万瑞士法郎。
“社会政策提案”办公室秘书Philippe Meystre认为,解决方案是多方面的:
首先,家庭帮助应该实行全瑞士统一的措施,对于那些无职业者的家庭也应当一视同仁。
其次,家庭在税务上应该有更多的优惠。
第三,增设幼儿园和托儿所,并降低收费。(译者按:瑞士多数州托儿所的收费是按照父母收入而决定的,即收入越高的家庭,托儿费就越高。所以,很多家庭宁愿自己在家带孩子,而不愿意出去工作,也就是说不愿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交给托儿所。)
第四,应该提倡象提契诺州(Tessin)所实行的福利体系那样,如果家庭必需支出高出其收入,便可得到社会资助。
除此之外,SKOS的相关负责人Walter Schmid建议:“与养老金一样,我们应该设立一个基金。”以便社会救济有方向和针对性地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保障所有人的稳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