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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借款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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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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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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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市)行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

  省分行审查意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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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合同编号:

  贷款人:商业银行

  借款人: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出质人:12

  身份证号:12

  现住址:12

  联系电话:12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

  第二条 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元。

  质押率:。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 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户名账号凭证编号金额利率开户日到期日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  年 月 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 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 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 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 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

  盖章:签字:签字:

  指印:指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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