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发包方:半坡饰族
承包方:苏州新宽度广告有限公司 施 工 合 同
半坡饰族景德路店面门头装修
发包商: 半坡饰族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 苏州新宽度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半坡饰族景德路店面门头装修 工程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半坡饰族景德路店面门头装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开工、竣工日期:
5、质量等级:①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要求的品牌、规格、工程优良;②竣工后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效果图。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暂定价:价中均含风险费。
2、施工中如有工程量变更增减,乙方必需遵照执行,相应工程量按实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由甲方预先支付工程款的%工程,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
2、工程款在甲方按合同支付后,乙方内部所发生的任何资金纠纷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四条:付款流程
1、乙方每次请款均需无条件按甲方之请款流程办理,因不按甲方流程办理而延迟付款时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请款流程为:乙方申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负责人核算会签——甲方预算部——甲方主管——甲方财务核签——总经理——甲方财务支付。
第五条:甲方拒绝付款权
1、未按图纸、结算单所列材料及规定进度施工;
2、瑕疵未予补正、整改不到位;
3、不服从监理、甲方代表及未按监理、甲方安排工序施工;
4、乙方负责人不适任,经监理及甲方函达更换,一周内未见执行者;
5、乙方人员在工地滋事不受约束或与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发生纠纷者;
6、甲方与工程有关第三者或乙方之劳工对乙方提出之赔偿请求未获处理者;
7、乙方如违约或不履行因本合约所发生之任何义务及损害赔偿责任时,无论该责任或损害赔偿额是否已确定。
第六条:图纸说明
1、图纸提供日期,甲方在开工前七天内向乙方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2、所有本工程图纸、施工说明书、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有关文件等,乙方认为完全明确,即切实遵照执行;
3、乙方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全部图纸,对图纸的疑义应于3日内提出,否则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甲方代表
1、甲方指派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
2、发生乙方施工人员技能不能胜任、管理混乱或不听指挥有权通知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第八条:委托监理
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公司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王红凯 工程师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2、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3、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第九条:乙方代表
1、乙方须派工程师或富有工作经验技术人员为驻工地代表,常驻工地督率工程,负责施工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施工中发生的事宜;(包括资金分配)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在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及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第十一条:乙方工作
1、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乙方施工用登高器具及一切工具均由乙方自理,必须安全可靠;
3、乙方必须遵守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对违反规定造成之罚款或政府收取的各种规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
4、因乙方违反合约的各项条款,及不接受甲方指令或执行指令不利而受之罚款,均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无条件接受;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交付,所有甲方支出的监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则无条件接受;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及开工后的第七天,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由于乙方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由监理组织甲、乙双方进行初验,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设
计图纸验收规范不符,乙方应在监理指定期限内整改完善;
2、工程全部完工后正式验收对须整改部位,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按甲方及监理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善,正式验收二次为限,否则以逾期论,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材料机具
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及对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须立即迁出场外,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六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即停止采购,已购进现场的即刻迁出施工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划及增减工程之权,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参照本合同所订单价或甲方核定单价增减之。若因甲方变更计划或设计图纸,乙方可以立即废弃已完成工程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订单价或比照订合同时料价计给之,乙方需无条件接受;
2、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材料质量、等级、品牌、规格及甲方按市场造价增减之价格;
3、本工程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增加的工程量,其所增之工程款,甲方不予支付增加之工程款,如需增加工程量,需由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核实上报公司总经办认可。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
1、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施工用登高器具必须安全可靠,并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必须按安全规范施工。施工中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照营造安全卫生设施之法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乙方的办公、食宿、医疗、卫生及材料工具储存之库房等临设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其费用自行承担;
2、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负管理之责,并约束施工人员严守纪律,如有越轨行为及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配合
1、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配合进度或施工需要,甲方及监理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需加开夜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托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如乙方不服从现场监理及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扣除进度款1-5万元人民币作处罚;
2、与本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项目及临时装置如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经甲方交由其它承造人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造人互相协助合作之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事故或延误工期或意外情况,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无条件接受甲方之裁定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费用;
2、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需要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责任。
第二十二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本工程若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决算工程款时将在工程总价款中增加下浮点(1%),乙方无条件接受。
第二十三条:保修期限
1、保修期以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起。在保修期内必须全部遵照《建筑工程保修责任书》中各项条款圆满完成;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及设备、货物等无任何瑕疵,必须是优质材料及一流工艺制造,必须崭新,未曾使用过及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在各方面与甲方认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工程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工程的正常使用给予两年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收到乙方的《竣工移交单》开始计算;
2、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解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3、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如果不能解决,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1、向协议预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和解;
2、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4、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由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5、保证人应待本合同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
甲方或监理认为本工程有终止必要时,需解除合同全部或一部分,经甲方律师通知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于3日内负责遣散全部工人,其已完成工程及已进场材料待遣散全部工人后30日内由甲方核实给价,但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核实之价款。逾期迁出,每日按工程总造价1%在乙方保证金或未领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解除合同
1、乙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招他商承办,或由甲方自办,甲方因解约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赔偿之全责;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资质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工程;(经甲方查明情况属实者)
3、乙方之下包商、分包商、材料供货商或其它债权人,有对乙方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对本工地工程标的物执行、扣押或处分或强制执行等处分时;
4、乙方不遵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或不按相关施工规范或不能圆满完成工程之处。 第二十八条:合约时效
1、补充合同及其附件同原合同有抵触时,以补充合同为准,自鉴定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圆满执行合约后失效;
2、本工程所有来往文件、会议纪要以及本工程使用的各种图纸及文件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与原合同有不相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2、《工程预算清单》
以上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日期:
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元)│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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