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沈阳药科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沈阳药科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为继续做好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全面发展,并具有创新能力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资格条件
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申报我校保送生资格。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4、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以上资格名单需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在指定网站公示。
二、申请程序及必备材料
1、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陆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网页(http://zsjyc.syphu.edu.cn),在招生网页中下载、打印、填写《沈阳药科大学保送生(理科)推荐表》,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94信箱,邮编:110016)。我校接收考生申请及高中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6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信签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我校将在3月7日电话确认报名信息使报名生效,如未得到电话确认,请及时联络沟通(024-23984188)。
2、邮寄必备材料
(1)《沈阳药科大学保送生(理科)推荐表》(高中学校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符合保送申请条件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高中学校盖章)。
(4)高中各学期学习成绩汇总表含年级排名(高中学校教务处盖章)。
(5)个人自荐信(包含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科技创新、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6)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关于色盲∕色弱、嗅觉、传染病、遗传病、肢体残疾、重要脏器疾病、肝功能血液检查等方面的体检证明。
(7)其他反映考生高中期间综合素质的材料
注:材料均以A4纸标准大小,按以上1-7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不需封面,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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