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由节假日网清明节频道大家为您提供的《修改后的清明节放假安排》,希望大家能在清明节缅怀故人,注意身体健康,缓解负面情绪。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
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小编特别推荐
清明节放假安排 | 清明节高速免费 | 清明节活动 | 清明节来历 | 清明节是哪天
小编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