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XX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纪委决定,在全院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公开承诺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作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克己奉公,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必要前提,也是我院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在此,我向院党委及全院教职员工郑重承诺:
一、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向基层单位和工作服务对象索取钱物、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在工作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二、认真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绝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损公肥私。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用公款参与消费娱乐活动,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不能凭个人成见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四、要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五、对涉及有配偶、子女、亲友等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不谋私利,该回避的一定回避。
六、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七、切实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