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厦门大学考研复试时间及安排》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14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
3月20日—3月31日(星期一)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
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尚未参加复试或参加过复试但所在院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和实施细则要求
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请见附件。
各学院(研究院)须召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在不低于(单科和总分皆不能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进一步确定本单位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院系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复试比例。
各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或方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各自的网页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各院系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对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
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
4.复试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30%—50%。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含笔试和面试)要有试题,并做好记录和录音(录音机、磁带或其他录音设备由各院系自备)。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录音资料以及复试记录在各院(系、所)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复试试题题库。
2.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可予免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3.复试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所)应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招生办审核。
4.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必须在各院系的网页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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