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部位于旧金山的非营利组织「常识媒体」(Common Sense Media)2月24日所召开的「学校隐私区域」(School Privacy Zone)高峰会中,美国教育部长亚恩‧邓肯向与会隐私权倡议者和教育科技业领袖表示,针对学生个人资料隐私保护的焦点议题,在联邦政府即将公布的指导方针中,将寻求企业界强而有力的自我监督,但联邦政府不会只等待企业採取行动或依赖空洞的承诺,而对保护学童机密个资隐私袖手旁观。
这次高峰会在最近一连串有关学童数据隐私相关事件中探讨。除了预计将于2月25日公开公布并不具法律约束力量的联邦指导方针之外,相关资讯企业领导团体及加利福尼亚州州议会都发布相关建议及立法草案。应邀与会发表谈话的美国麻萨诸塞州民主党参议员爱德华‧马基也宣布,他将很快在国会推出新的联邦立法。长期监督及评估儿童专用媒体和教育技术的「常识媒体」首席总监詹姆斯‧施太尔表示,目前这种各部门同心协力的情况是一个好现象。他在接受教育周刊採访时说:「我从来不认为,所谓业内自律规範足以保护孩子和家庭的权益。我们要鼓励最好的政府单位或个人行动者挺身而出,因为我们还需要立法、监督和倡议结合一起不断的努力。」
邓肯部长在高峰会演讲中,大力认可新资讯学习工具和它们所产生的大量教育资讯所提供的优质学习机会,并引用底特律、纽约、田纳西州纳许维尔及阿拉巴马州汉斯维尔等学区,运用科技和数据进行学生个人化的学习,让教师有更多时间从事高附加值教学及家长参与等活动实例。但邓肯也强调,「学校行政系统有责任提供学生和其家庭最高标準的安全和隐私保护」,他同时尖锐地批评一些资讯业界陋习,包括一些与学区包裹式的协议,让供应商可以单方面,在没有经过事前通知情况下,就改变原有的隐私规定。
「为了你们的商业利益,你们应先自律,以免遭人非议。」邓肯语重心长地向这些业者建言。他表示,将于2月25日公布的联邦指导方针将帮助学校和教育工作者了解法律规範,并包括最佳做法的实例。这个技术性的指导要归功于美国教育部最近任命首席隐私保护官员凯瑟琳‧史泰尔的构想。其中最关键而且获得跨部门共识的原则就是:有关学生的教育数据应仅只限于使用于教育目的,而不应提供为有针对性广告的商业用途。与会的企业界代表和教育官员对此一概念均表示支持,但针对所谓「使用于教育目的」在实践上及在政策和合同制定等的诠释,各方理解上仍有很大分歧。
近年来大力推动教育资讯化的缅因州教育厅学习技术政策主任杰夫‧毛认为,「我们希望这些厂商能够使用[学生]数据来改善他们提供的教学产品。但另一方面,我们不希望他们以盈利为目的随意出售学生个人资料。」
译者: 姚君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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