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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考研调剂信息已经出来了,以下《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考研调剂信息(北京)》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精心提供,欢迎大家浏览参考。
根据教育部公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我校个别专业尚有缺额可以接收调剂,现就接收调剂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有报考年限限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接收调剂考生的范围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相近专业的考生。各院系负责调剂考生的筛选和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只做考生调剂资格的审核工作。
2、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负责其复试及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院系网站的相关调剂信息。
3、所有考生(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复试结束后,我校为拟录取考生开具接收函,考生的调出单位将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我校的接收函,办理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的工作。
三、调剂的时间及要求
1、申请阶段:3月25日-27日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
2、筛选阶段:3月27日-28日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最终确定调剂人选。
3、审核阶段:3月28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系确定的调剂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4、发送复试通知阶段:3月29日各院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通知阶段: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5个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准备复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
我校一些专业学位领域拟接收若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参加复试(差额),除满足上述申请要求和程序外,还应满足:
1、一志愿报考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且为非汉族非在职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国家复试分数要求。
五、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计划考生调剂
我校一些专业学位领域有若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计划的调剂指标,除满足上述申请要求和程序外,还应满足:
1、考生同意毕业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就业,并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2、初试成绩达到拟调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要求。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时,在“调剂备注”中务必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我校的一个专业,请慎重选择。
2、凡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已显示考生接收了其它招生单位复试的,我校均不再接收该生的调剂,请考生慎重选择调剂学校。
3、有关未被接收调剂的考生遗留问题,各院系负责解释。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见“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各院系网站,将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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