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互联网进入人们视野,网上经营的各类服务项目几乎与现实生活里一样丰富。上星期,马太太打开电子信箱,惊讶地发现“网上欧洲乐透彩票局”(E-Lottery Euromillions)给她来的信件,祝贺她说彩票局已将她作为候选中奖人(heureux gagnant)选中,目前已有15万欧元列于她名下,希望她不要错过好机会赶快回应,以便参加最后决赛抽签,运气好的话可能会获得4500万欧元的回报。马太太激动不已,生怕自己看花了眼,立即喊过马先生,两人把电子信件从头到尾接连读了三遍。马先生起先认为,网上骗子多,谁能平白无故把钱送上你家门来?可是,夫妻俩发现,除了以上内容,该文内还附着一个法律执达员(huissier)的联系电话和相关的信息,并说明这一活动是在司法人员监督下进行的,收到信者可自由选择“加入”或“拒绝”参加,只要有运气,谁都可能抽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马家夫妇该不该抓住遇到的这个“机会”?来信的到底是骗子还是确实给他们提供千载难逢运气的福星?让我们来听听法律专家的意见:
在作出任何决定前,必须先核实对方的真实身分。如果电话有人接,确实如信中所示,最好让其提供游戏的具体规则;因为这是一个游戏,作为法律执达者,必定掌握这个文件。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一旦同意参加E-Lottery Euromillions游戏,就要跟着对方一步步走下去,不能中途中止,因为这等于签了个约。在法国,只有国家彩票局(la Fran?觭aise des jeux)才有权出售彩票,投注人直接参加博彩。参加“网上欧洲乐透彩票局”抽签,则是简接参预,因为所谓的“中奖候选人”有一大批,每个月抽一次奖。这类活动从严格意义来说虽不能算欺诈,但参加者一步步往前,要保住决赛资格,是需要付钱的。
当组织者通知当事人“被选中”,名下已存有一笔款子时,如果请想要得到它的人先掏腰包,付“参加开户费”(frais de dossier),十有八九这是个骗局。根据1989年6月23日法令,除了国家彩票局一家,所有以金钱为条件进行的抽奖是被禁止的违法行为。唯一可以例外的是非赢利目的为资助慈善、文化或体育事业筹款。事前必须得到省政府批准。
已有不少以获得大奖为诱饵,从公众手里骗取钱财的组织者受到了法律制裁。
马先生和太太了解了上述情况后作出决定,认为还是远离这种不明不白的“运气”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