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学校全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⒊院校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甲1号,邮编:051132。
⒋层次:本科。
⒌招生省份:全国招生(详细信息以各省市招办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⒍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⒎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⒏身体状况要求: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⒐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各省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对于各省市的优惠政策学院予以承认。
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指各省市组织的艺术(美术)联考成绩。各省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⒑学费标准:10000元/年(测绘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
⒒住宿费标准:600元/年.生,800元/年.生。
⒓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具印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⒔颁发证书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⒕联系电话(传真):0311-84576096。
⒖网址:http://www.stdusfc.cn。
⒗其它:我院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西校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路西,北方大学园,邮编050228。交通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艺术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到我院西校区,其它专业入学到南校区。
本章程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